1. 填寫企業備案申請表,制表人簽字蓋章,法人簽字,蓋公司章
2. 確定是前置碼備案或者產品編碼備案
3. 填寫前置碼備案或者產品編碼備案,董事簽字,蓋公司章
4. 郵寄北京的中國物品編碼中心
5. 北京收到文件,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再次網頁上面備案
6. 網頁備案通過,3個工作日寄出備案文件。
1. 個人名義提供個人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 公司名義申請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3. 提供商標的圖標
4. 確定好類別
5. 申請時間為6-8個月
1、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出申請;
2、香港知識產權署受理;
3、審查;
4、刊登公告,三個月的異議期;若被提異議(香港稱為反對),申請人須對此作出答辯(香港稱為反陳述),否則申請將被撤回;
5、核準注冊,領取商標注冊證。
1、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圖形不提供查詢);
3、 須保護的商品名稱或項目清單;
4、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哪種顏色
需要核證文件掃描件或復印件,辦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
提供香港公司的名稱及注冊證書,辦理時間為2個工作日。
自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須在其注冊辦事處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本文將扼要介紹新頒布的《公司條例》 第12部2A分部,有關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要求,以及其主要影響。
適用性
新的修訂將適用于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所有公司,不論是股份或擔保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但不包括非香港公司(即在香港登記但在境外成立的公司)和上市公司。
法例要求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必須存放在相關公司的香港注冊辦事處或其他在香港境內的地方,公司必須通過提交NR2表格通知公司注冊處其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地點。
新法主要要求相關公司:
1.在公司的注冊辦事處或指定地點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2.采取合理步驟確定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發出通知并獲取所需的詳細資料;
3.在SCR中填寫其重要控制人的詳細數據;
4.更新SCR中所需的詳細資料; 及向執法人員及重要控制人提供SCR及其副本以供查閱。
引入這些新措施的原因,是為了提高香港注冊公司的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以履行香港在反洗黑錢及反恐怖分子融資方面的國際義務。因此,值得注意的是,SCR只供執法人員查閱,其中包括香港警方,公司注冊處,廉政公署,證監會等人員等,亦不適用于上市公司。
根據新法,公司必須在SCR上填寫重要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成為控制人的日期以及對公司所施加的控制的性質等詳細數據。重要的控制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這些要求都不復雜,關鍵是如何確定誰是重要控制人。
在這個問題上,新法律規定了五個條件,如果符合其中之一項,那么這個人就是一個重要控制人: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已發行股份;或如該公司沒有股本,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分攤該公司25%以上的資本或分享該公司25%以上的利潤的權利;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委任或罷免該公司董事局的過半數董事的權利;
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該公司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某信托或商號的活動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而該信托或商號并不是法人,但該信托的受托人或商號的成員,就該公司而言符合首4個條件中的任何1個條件
公司須采取合理步驟,以確定其重要控制人。有關步驟包括檢視公司的成員登記冊、組織章程細則、股東
協議或其他相關協議,以及向任何相信已知悉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1)重要控制人的人士或(2)任何相信或
有合理因由相信是知道重要控制人身分的人士發出通知。
香港公司報稅是一年一次,新成立的公司有半年的準備期,所以首次下達稅表大概為18個月左右,但是報的稅務,還是新成立那年度的稅務。
利得稅兩級制將適用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開始的課稅年度。法團首200萬元的利得稅稅率將降至8.25%,其后的利潤則繼續按16.5%征稅。至于獨資或合伙業務的非法團業務,兩級的利得稅稅率相應為7.5%及15%。納稅法團或非法團業務每年分別最多可節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稅款。
首份利得稅表:
以發出日期計算,首份是3個月有效期,超期三個月,政府會下發罰款信 。
非首份利得稅表,看年結日 :
年結日是12.31的稅表可以延期(但僅限于最新年度稅表)
年結日是12.31的可以延期到次年的8月15
年結日是3月31的可以延期到本年的11月15
如非以上,請在稅表下發日期一個月內申報,否則逾期將有罰款信
請注意不同類型稅表的到期日如下:
N類 稅表 (此類型稅表一般到期日:稅表發出日后一個月內)
首年 稅表 (此類型稅表一般到期日:稅表發出日后三個月內)
D類 稅表 (此類型稅表一般到期日:當年八月十五日)
M類 稅表 (此類型稅表一般到期日:當年十一月十五日)
1、提供公司新董事和股東資料和地址
2、簽訂香港公司股東變更委托協議
3、安排公司該股費用,超過一萬港幣千分之二的厘印稅
4、提交文件至香港公司相關部門
5、獲取變更所得新文件,辦理時間為3-5個工作日
老客戶:
(1)公司名稱查稱通過
(2)親自簽署綜合業務委托書
(3)親自簽署香港公司名稱變更的法定文件
(4)公司大事記錄冊
(5)公司章程1本
(6)公司商業登記證原件
新客戶: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注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復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改股、增資、改名文件復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關事項的,可不必理會)
(6)公司名稱查稱通過
(7)親自簽署綜合業務委托書
(8)親自簽署香港公司名稱變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記錄冊
香港公司名稱變更所需要的時間為5-7個工作日。
1、公司注冊證書CI;
2、商業登記證BR;
3、股東董事登記文件NC1;
4、提供注冊地址;
5、提供商務公用電話/傳真;
6、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20冊;
7、簽字章1個,小圓章1個,金屬鋼印1個;
8、股票本;
9、法定股東、董事、秘書及會議記錄冊1本;
10、精裝綠盒(存放以上所有文件及物品)。
有運營的公司要提供上個年度的審計報告和最近3個月內年度的利潤表和資產負載表, 給稅局核算厘印稅,如果是虧損的公司一般還是按照注冊資本的千分之二收取,如果是盈利的公司,稅局是綜合看公司的盈利情況,注冊資本,公司資產去核算厘印稅,具體以政府下發的稅款單為準。
公司的全套資料,確定增資金額,簽署增資文件,3-5個工作日完成增資手續
公司成立后,若該公司要終止營業,必須到稅務局遞交《不反對公司注冊撤銷通知書》
1.獲得發給不反對通知書的條件
在下列情況下,稅務局局長將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公司從未開業或已停止營業;
公司將不會開始/重新營業;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貨、物業及證券;
公司沒有未清繳的稅款包括利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商業登記費及與該等稅項有關的罰款及法庭費用;
公司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包括未交回稅務局已發出的報稅表、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公司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
公司沒有尚未回復稅務局所發出的任何查詢;
公司的評稅沒有尚未完結的反對或上訴。
該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條件,將不會獲發給不反對通知書。
2.通知書將會于申請人在呈交有效申請書并繳交有關費用后的25個工作天內發出。
若公司沒有未完成的稅務事宜及未清繳的稅款,則稅務局局長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否則,局長會發出通知書,列明該公司尚未完成的事宜或未清繳的稅款。當該等事宜經辦妥或稅款清繳后,申請人可填妥通知書的下方部分,呈交本局要求重新考慮申請,而無須再次繳付申請費。
3.辦理時間
大約半年至八個月(有關申請會在憲報公布兩次。在首份憲報公告刊登后,會有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處長如在該段期間未有收到反對,便會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屆時該公司即告解散。申請人會在撤銷注冊的程序完成及該公司解散之后接獲通知。)
香港公司年審一年年審一次,以注冊日期,提前一個月或者半個月安排,主要更換商業登記證及周年申報表NAR1文件。
1、商業登記證逾期30天罰款300元港幣。
2、年報按逾期的時間進行罰款: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42天內 HK$105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42 天但不超過3個月 HK$87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 HK$1,74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 HK$2,61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9個月 HK$3,480
但新公司在其成立為法團的年度內,無須提交周年申報表。
周年申報表應由公司一董事或秘書公司親筆簽。
1、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公司章程譯本
3、成立香港公司的全套文件
4、香港公司股東或董事身份證或附著復印件
5、公司股東更親自簽署的香港公司股東變更的法定文件
6、香港公司股東變更申請書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
香港公司名稱查冊 → 簽署協議 → 交付款項 →制作政府簽字文件→ 提交申請 → 政府審查核定 → 領取綠盒。
1、注冊全新香港公司,僅約需8個工作日;
2、注冊全新香港公司加急注冊,僅需3-5個工作日。
1. 一位董事或一位股東以上;所有董事股東必須超過18歲;
2、所有董事股東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以企業法人作為股東的,企業法人必須提交營業 執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3、注冊資本無最低資本要求,無須驗資。
4、在香港能提供注冊地址(超腦咨詢代為提供);
5、委任香港公司擔任公司法定秘書;(一般由超腦咨詢提供)
6、必須從事正當生意;
已經注冊香港有限公司,就可以申請分公司。分公司的行業性質要與總公司一致。
1、公司注冊證書CI;
2、商業登記證BR;
3、股東董事登記文件NC1;
4、提供注冊地址;
5、提供商務公用電話/傳真;
6、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20冊;
7、簽字章1個,小圓章1個,金屬鋼印1個;
8、股票本;
9、法定股東、董事、秘書及會議記錄冊1本;
10、精裝綠盒(存放以上所有文件及物品)。
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董事是由股東選舉產生,屬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會的負責人。香港公司要求至少1位股東和董事。如有多名股東的,不一定每個股東都成為董事,多名董事下,其中有一位可以是董事主席。當然,更多時候,股東就是董事。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萬元港幣,無須到位(驗資)。香港的公司證書上沒有注冊資本一欄,注冊資本只有在公司章程里才體現出來。如果客戶要證明自己的注冊資本,拿出章程就足以證明了。
